向文滔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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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某某诉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
作者:向文滔律师 发布时间:2019-07-09 浏览量:0
案情概括:
张某某与刘某某一直存在着服装业务往来关系,刘某某委托张某某进行服装加工,并从张某某处采购所需的服装,由张某某将加工好的服装用自己的车直接运送给刘某某,再由刘某某支付费用。但是刘某某自2015年开始就一致存在拖欠张某某服装款的情形,后在张某某三番五次催促刘某某的情况下,双方对账确认刘某某共欠张某某货款总计为*****元,刘某某在对账单落款处写明愿意在3个月内将上述货款全部付清。但是3个月到期以后刘某某并未按照约定支付张某某货款。张某某因此找到本律师要求起诉刘某某追回所欠货款。
案件办理结果:
本律师代理本案后,先对刘某某目前的资产状况与张某某进行沟通,在确认刘某某可能存在一套房产的资产情况下,在起诉的同时申请对刘某某的房产进行查封保全,后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,张某某与刘某某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,刘某某按照民事调解协议书的内容分期归还了张某某的货款。